我市宏运商厦被评为全省“双百工程”示范商场

  自去年以来,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在全省组织实施了专利保护“双百工程”。主要是为促进全省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优势,指导基层单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计划用 3 年的时间,促进省内 100 家工业企业建立企业专利维权长效机制;促进省内 100 家商品流通企业建立重点打击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侵权行为的专利保护长效机制,以达到整合全省知识产权执法和维权行政保护资源、促进全省各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目的。
  经过一年多的组织实施,我市宏运商厦被评为“辽宁省专利保护双百工程”示范商场,全省仅 20 家,我市唯一一家。从专利保护方面看,宏运商厦与各行政管理部门密切联系,始终坚持“名品进名店”,从招商进店、引进品牌洽谈过程中,严把进店关,如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经营品牌的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代理授权书、检验报告、质量认证等,并已建立“进货索证备案登记制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及“傍品牌”侵权行为对供应商合法权益的侵害。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在内部已建立严格的经营管理体系和制度。 2007 年商厦在总结开业几年来经营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大规模修订完善编辑出刊《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内容涉及业务管理制度、配送中心管理制度、商管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政办公管理制度、安全防损管理制度、企划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方面及几十个工作流程,使商厦各方面经营管理可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进一步强化执行力,提升商厦综合竞争能力发挥重要作用。另外,宏运商厦将总店《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理念、操作规范迅速复制至翠海超市及绥中宏运商厦,使分店运营很快迈进正轨。

  宏运商厦作为“双百工程”示范单位为我市其他企业的专利保护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