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全系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正确导向,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不断提高科级领导干部的素质和工作效率,推进干部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近日我局出台了《市科技系统机关中层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考核管理办法》,从考核原则、考核范围、考核方式、考核项目及内容、考核程序及奖惩 6 个方面对科级实职干部实施考核。机关科室由事业单位抽调人员进行考核,事业单位由机关科室抽调人员进行考核。
该办法把各个科室和单位的工作职能界定得十分清晰,并把这些职能罗列开用分数计算,业务工作目标是 45 分,共同工作目标是 30 分,群众满意度测评 25 分,按照分数的高低界定各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工作的好坏,同时把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干部和调整、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一是对考核政绩突出( 90 分以上)的干部给予通报表彰,并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同时也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对连续三年政绩突出的领导干部,授予模范工作者称号,并优先提拔使用。二是对政绩平平( 60 分- 75 分)的领导干部及时提出警告,并帮助他们总结教训、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改正 ; 如连续两年仍无明显改正,则对其岗位予以适当调整。三是对考核结果较差( 60 分以下)的领导干部,主管领导亲自与其谈话,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失误。对连续两年考核较差的,要采取免职等组织措施,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的领导干部,要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 市科技局办公室 李哲 ) |